DB2310∕T 139-2024 林地本底调查规范(牡丹江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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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大小(MB): |
0.3 |
页数: |
13 |
文件格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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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24/9/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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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ICSICS,65.020.20 65.020.20,CCSCCSCCS,B 05 2310,牡丹江市地方标准,DB 2310/T 139—2024,林地本底调查规范,2024 - 08 - 05发布,2024 - 08 - 16实施,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,DB 2310/T 139—2024,I,前言,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,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,本文件由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、归口并组织实施,本文件起草单位: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牡丹江院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道河镇、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东北虎开发有限公司,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尹雪峰、张德胜、王成才、李丹、刘长海、刘青山,DB 2310/T 139—2024,1,林地本底调查规范 林地本底调查规范 林地本底调查规范,1 范围,本文件规定了林地本底调查术语和定义、林地分类、林种区划、优势树种(组)、其它因子标准、森林经营区划、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、调查成果基本要求,本文件适用于牡丹江地区林地本底调查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,3 术语和定义,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,3.1,林地,林地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,3.2,林地本底调查,以森林经营单位或行政区域为总体,查清林地种类、数量、质量、结构、功能、分布等,客观反映调查区域的林地实际情况的调查活动,4 林地分类,乔木林地 4.1,乔木林地指乔木连续面积≥0.06 hm2、郁闭度≥0.2的林地。不包括森林沼泽;包括以下两种人工造林的林地:,人工造林:达到成林年限后,保存率≥80%的林地,人工造林林带:林带行数应在2 行≥且行距≤4 m;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,应视为两条林带,灌木林地 4.2,灌木林地指灌木连续面积≥0.06 hm2、覆盖度≥40%的林地,不包括灌丛沼泽,其他林地 4.3,其他林地指疏林地、未成林地,以及迹地、苗圃地等林地,DB 2310/T 139—2024,2,4.3.1 疏林地,疏林地:乔木连续面积≥0.06 hm2、郁闭度≥0.1且<0.2的林地,4.3.2 未成林地,未达到有林地或灌木林地标准,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,a) 未成林造林地:不到成林年限,人工造林成活率≥41%,分布均匀,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,b) 未成林封育地:不到成林年限,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,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(含中等),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,c) 成林年限确定:根据不同营造林方式、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区位,确定成林年限如下表,表1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,单位:N,营造方式,乔木,灌木,封山育林,5~7,4,人工造林,直 播,5~7,3,植苗分殖,3~5,3,注: 除落叶松以外的其它针叶树种取上限,落叶松和阔叶乔木树种取下限,4.3.3 迹地,迹地包括采伐迹地、火烧迹地,d) 采伐迹地: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、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且未超过3年的林地,e) 火烧迹地:火灾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、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且未超过3年的林地,4.3.4 苗圃地,固定的林木、花卉育苗用地,不包括母树林、种子园、采穗圃、种质基地等种子、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、储藏等设施用地,4.3.5 预备林地,预备林地指空间规划划定的造林地,5 林种划分,森林(林地)类别划分 5.1,5.1.1 生态公益林,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、维持生态平衡、保存种质资源、科学实验、森林旅游、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、林木、林地,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,5.1.2 商品林,DB 2310/T 139—2024,3,以生产木材、薪材、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、林木、林地,包括用材林、能源林和经济林,林种划分 5.2,有林地、疏林地和灌木林地根据生态区位特点和经营目标的不同分为5 个林种、23 个亚林种。见表3,表2 林种分类系统表,森林类,林 种,亚林种,一、生态公益林(地),(一)防护林,11.水源涵养林,12.水土保持林,13.防风固沙林,14.农田牧场防护林,15.护岸林,16.护路林,17.其它防护林,(二)特种用途林,21.国防林,22.实验林,23.母树林,24.环境保护林,25.风景林,26.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,27.自然保护区林,二、商品林(地),(三)用材林,31.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,32.速生丰产用材林,33.一般用材林,(四)能源林,41.能源林,(五)经济林,51.果树林,52.食用原料林,53.林化工业原料林,54.药用林,55.其它经济林,5.2.1 防护林,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、林木和灌木林,a) 水源涵养林,以涵养水源、改善水文状况、调节区域水分循环,防止河流、湖泊、水库淤塞,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、林木和灌木林。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划为水源涵养林:,刪 流程在500 km以上的江河(主要指牡丹江)发源地汇水区及主流与一级、二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、林木和灌木林,DB 2310/T 139—2024,4,刪 流程在500 km以下的河流,但所处地域雨水集中,对下游工农业生产有重要影响的河流,其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及主流、一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、林木和灌木林,刪 大中型水库、湖泊周围山地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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